加盟企业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动态 > 行业资讯
治安支队组织有关部门办理一非法销售高仿警服及其标志案件

[ 作者:周兆松    来源:市保协    副标题: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1-08-24    文章编辑:admin ]

20118511时许,治安支队六大队组织鹿城治安大队、辖区派出所对温州市繁新保安用品有限公司(鹿城区飞霞北路107号)进行突击检查。当场查获其公司销售与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相仿的肩章、胸徽、号牌、领带、臂章、制式衬衫,非法得利人民币柒佰元。现场查获未售出的与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相仿的肩章204条、胸徽71个、号牌217个、领带14条、臂章211个、制式衬衫242件。

根据《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管理规定》第十七条及《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对温州市繁新保安用品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陆仟元的处罚,对现场查获的与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相仿的肩章204条、胸徽71个、号牌217个、领带14条、臂章211个、制式衬衫242件予以收缴,对违法所得人民币柒佰元予以追缴。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绣源佳苑1幢1903室 电话:0577-56820546 传真:0577-56820546
温州市保安协会 @2009-2010 版权所有技术支持:捷点科技 浙ICP备1504242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