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安协会,各会员单位,各保安员服装和保安服务标志授权生产销售企业:
2011年7月5日,公安部公布了中国保安协会研发推荐的“2011式保安员服装”和全国统一的保安服务标志。全国保安员换着2011式保安员服装,并佩带统一的保安服务标志上岗服务,是贯彻落实《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的必然要求,对于加强保安队伍正规化、规范化和职业化建设,展示保安队伍良好形象,便于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识别、监督保安服务工作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为配合公安机关做好保安员服装监管工作,规范保安员服装的生产、销售、购买、穿着佩带等工作,确保正常的保安员服装市场秩序,保证保安员服装和保安服务标志质量,有效防止乱生产、乱销售、乱购买、乱穿着保安员服装等问题发生,中国保安协会研究制定了《保安员服装和保安服务标志管理暂行办法》和《保安员着装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工作中如遇问题,请及时报中国保安协会。
中国保安协会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六日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