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保协【2017】2号
各会员单位、理事、会长单位:
根据《温州市保安协会会费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会员单位按时交纳年度会费是会员应尽的义务。
为保证协会工作的正常开展,更好地为广大会员服务,请贵单位按时将2017年度会费汇入温州市保安协会账户。协会收到汇款后,将开具会费发票寄至贵单位。
联 系 人:林洁
联系电话:89980546
开 户 名:温州市保安协会
开 户 行:建行城东支行
账 号:3300 1628 7800 5000 0795
温州市保安协会
2017年2月15日
[ 作者: 来源: 副标题: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7-02-15 文章编辑: ]
温保协【2017】2号
各会员单位、理事、会长单位:
根据《温州市保安协会会费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会员单位按时交纳年度会费是会员应尽的义务。
为保证协会工作的正常开展,更好地为广大会员服务,请贵单位按时将2017年度会费汇入温州市保安协会账户。协会收到汇款后,将开具会费发票寄至贵单位。
联 系 人:林洁
联系电话:89980546
开 户 名:温州市保安协会
开 户 行:建行城东支行
账 号:3300 1628 7800 5000 0795
温州市保安协会
2017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