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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保安协会转发《温州市公安局关于举办温州市第三届保安员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

[ 作者:    来源:    副标题: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23-05-08    文章编辑: ]

温保协〔2023〕5号


各会员:

现将《温州市公安局关于举办温州市第三届保安员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有意向参加的公司请于5月15日前向各辖区保安监管部门报名。

 温州市第三届保安员技能竞赛报名表.doc



 

 

2023年5月8日

 

 

温州市公安局关于举办温州市第三届

保安员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预通知

 

 

各县(市、区)公安(分)局:

为了进一步提升温州保安服务行业的整体形象和保安员的素质能力,确保保安员队伍在亚运安保工作中“拉得出,打得赢”,发挥重要辅助作用。根据上级有关工作要求,决定近期举办温州市第三届保安员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竞赛时间及地点

竞赛活动初定于2023年6月中上旬,地点待定。

二、参赛对象

本次竞赛活动参赛对象为本市辖区保安员(不包括已取得保安师资质人员),需具备以下几项条件:1.由所在保安服务公司统一组织参赛,持有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员证》;2.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3.有温州市区域内6个月以上社保缴纳记录证明;4.本通知下发前已经入职服务于组队保安公司。

每个县(市、区)需至少组织一支队伍(保安公司)报名参赛,每支队伍由10名队员、1名教练、1名领队组成(教练可由队员兼任),男女不限。

三、竞赛项目

竞赛以保安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的要求为基础,适当增加部分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为命题内容,项目包括理论知识(笔试)和操作技能两大项。1.理论知识主要有职业道德知识、基础理论知识、保安业务等专业基础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等竞赛内容;2.操作技能主要有现场救护技能、消防技能、安全技术防范人员检查综合项、队列技能等竞赛内容,具体以正式通知为准。

四、奖励规定

本次竞赛设个人奖和团体奖,个人奖项获得者由组委会授予证书、奖杯;个人前三名获得者,由市人力社保局、市总工会、团市委授予相应的荣誉称号和表彰。团体奖前三名,进行授牌表彰,并与保安公司信用评价、年终评先等挂钩。

为了推动各地治安监管工作提升,本次保安竞赛成绩将与各地公安保安监管工作成效进行挂钩,纳入年度治安业务工作成效晾晒通报内容,对优胜地区酌情予以加分奖励。

请各地按照预通知要求,认真督促指导行业单位做好竞赛活动的报名和赛前选拔工作,各地组队参赛保安服务公司名单报当地公安机关。

 

温州市公安局

2023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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