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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保安协会关于开展2022年度会员单位考核评估的通知

[ 作者:    来源:    副标题: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22-11-09    文章编辑: ]

保协202211

各会员单位:

根据《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国评组发[2022]3号)和民政部门有关要求,结合《浙江省保安协会关于开展2022年度会员单位考核的通知》(浙保协[2022]30号)的文件,温州市保安协会决定开展2022年度优秀会员单位考核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评估对象

温州市保安协会会员单位。

二、考核评估方式

保安协会依托浙江省保安服务监管信息系统,自荐对象保安服务公司采取线上核查和线下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按考核标准进行量化考核。

三、考核评估结果

根据各参评公司提交的材料,经协会考核评估,评选出若干家保安服务公司为2022年度市级优秀会员单位,其中前5名推荐为省级优秀会员单位;曾获得全国优秀(十佳)、先进保安服务公司荣誉的公司,经考核评估合格的,直接复核为2022年度优秀会员单位;择优选出3家符合条件的保安服务公司推荐省级优秀会员单位(新锐);

四、考核评估标准数据时限

考核评估涉及数据时间周期为2021111日至20221031日。

五、优胜单位必备条件

(一)保安服务公司

1、在温州市注册的保安服务公司;

2、依法设立,连续开展保安服务活动满一年以上(2021年11月1日前取得工商营业执照);

3、保安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B级及以上(新锐企业C级及以上)等级;

4、积极履行会员义务;

5、申报单位符合《温州市保安服务单位管理“一票否决”规定》(温保协〔2020〕11号)规定的一票否决条件的。

六、考核评估标准

七、考核标准

1.企业运营管理健康

1)优秀会员单位:保安员队伍规模较大,相对稳定,人力防范保安服务公司年末总数不少于300人(武装守护押运公司专用押运车辆年末总数分别不少于80辆、安全技术防范公司联网用户年末总数不少于2000户);经济效益较好,本年度营业额不低于人民币800万元(武装守护押运公司不低于8000万元)或利润较上一年度增长5%以上。

2)优秀会员单位(新锐):保安员队伍规模适中,相对稳定,人力防范保安服务公司年末总数不少于80人(武装守护押运公司专用押运车辆年末总数不少于50辆、安全技术防范公司联网用户年末总数不少于500户);经济效益较好,本年度营业额不低于人民币400万元(武装守护押运公司不低于4000万元)或利润较上一年度增长5%以上。

3)保安服务公司年流失率低于20%,持“保安员证”率100%;保安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执勤规范,无发生保安员侵犯群众利益的违法犯罪案件,无因保安员工作疏忽给客户造成严重经济损失。

4)积极拓展保安服务内容,创新经营模式;合法经营,自觉维护行业规范,公平竞争,收费规范,无恶意竞争行为;重合同、守信用,无不良债务。

2.积极参与警保联动。企业社会知晓度较高,在创建平安浙江中发挥优势作用,协助维护社会治安作用发挥突出,受到过政府部门表彰奖励;积极参与抗击新冠疫情的相关工作被相关政府职能部门表彰的;发挥警保联动作用成效明显,公安机关确认的参与保安员联勤联防工作保安员数量不少于公司保安员总数的30% ;认真履行安全防范职责,圆满完成客户单位的服务任务,客户满意度较高;热心公益慈善事业,全年不少于2次组织或参与各类公益慈善活动。

3.企业制度管理规范。基本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具有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各项管理制度健全落实,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公司或管理层个人本年度均无刑事、民事、行政处罚(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以上处罚的)或通报批评;注重员工教育培训,每季度不少于1次组织保安员业务学习、业绩考核和技能培训;经营管理规范,台账清楚,服务管理、岗位责任、风险评估和紧急情况应急处置等制度健全落实;党、团和工会组织健全、制度规范、活动经常,党(团)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明显;公司设有服务质量与安全管理部门、客户投诉和监督渠道,并建有台帐和处理机制;重视企业文化建设,建有宣传载体,企业文化生活丰富多彩,全年不少于2次群众性活动。

4.员工权益保障有力。100%与员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聘用退休人员签定书面协议),建有员工薪酬标准和增长机制,未发生因工资福利问题引发的劳动仲裁(判决)败诉案件,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实发工资(不含加班费)高于工作所在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社会保险参保率100%,建有高风险岗位伤残抚恤、意外伤害等保障制度;按规定落实员工休息制度,福利待遇制度完善,建有保安员表彰奖励和慰问制度,未发生因工资福利等权益保障问题引发上访等群体性事件。

5.会员义务履行良好。自觉遵守协会章程和行业自律规范,积极参加协会组织开展的保安主题宣传日、政法系统书画摄影作品评展、第二届保安行业高峰论坛论文投稿等相关活动,未发生违反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的行为,积极为协会发展出谋划策,按时交纳会费,支持协会建设,在省、市保安协会网站、微信公众号稿件录用总数不少于10篇。

七、考核评估程序

第一阶段:申报。各会员单位对照条件和标准,于1111日前向市保安协会报名参加考核评估,并于1118日前向市保安协会提交考核所需要的材料。

第二阶段:考核评估。市保安协会对照条件和标准,对申报单位进行考核评估,经市级公安机关保安监管部门审核后确定考核评估优胜候选名单。同时根据省协会考核评估推荐名额择优确定推荐对象,上报省保安协会。

第三阶段:公示。经市协会会长办公会议审议后,确定考核评估优胜名单,在温州保安协会网上公示。

第四阶段:通报。公示期满后,协会正式发文通报考核评估优胜结果,并在温州保安协会网公布另外,今年起将不再颁发牌匾和荣誉证书。

八、报名要求

推荐对象要分别填写《温州市保安协会会员单位考核评估推荐表》(附件1),自荐为省级对象还需填写《浙江省保安协会会员单位考核评估推荐表》(附件220221111将电子版报送协会邮箱纸质版寄至协会。主要事迹材料要真实、具体、简练,不得弄虚作假,公司事迹材料字数原则上分别控制在1500字以内。

联系人:张治中 15825633803  0577-56820546

      17706666008

周李璐 15869656084

电子材料发送邮箱:wzbaoan@qq.com。     

纸质材料邮寄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勤民路绣源佳苑1幢1903室。

温州市保安协会会员单位考核推荐表.doc

浙江省保安协会会员单位考核推荐表.doc


 

温州市保安协会

202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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