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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保安协会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市保安服务公司和保安员考核评估的通知

[ 作者:    来源:    副标题: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21-12-02    文章编辑: ]

温保协〔2021〕16号

各会员单位:

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作用,激励全市保安服务公司和保安员为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创建平安温州做贡献,回应各会员单位期待,激发保安从业人员的荣誉感和自豪感,结合《浙江省保安协会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省保安服务公司和保安员考核评估的通知》(浙保协[2021]34号)的文件,温州市保安协会决定开展2021年度全市保安服务公司和保安员考核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评估对象

温州市保安协会会员单位和会员单位所属保安员。

二、考核评估方式

各会员单位自荐保安服务公司和保安员参加市保安协会的考核评估。市保安协会成立考核评估组,对自荐对象采取“看、听、查、访”等方式按考核评估标准进行实地量化考核评估。

三、考核评估结果

根据各参评公司提交的材料,经协会考核评估,评选出10家保安服务公司为2021年度市级优秀(先进)保安服务公司,其中前4名推荐为省级先进保安公司;择优选出1家符合条件的保安服务公司推荐为省级先进保安公司(新锐)。若干名市级优秀保安员,各公司按照在职保安员人数200:1的比例进行推荐,不足200人的公司可以推荐1人(事迹特别突出人员可不受名额限制),其中选出16名事迹突出或表现优秀的保安员推荐为省级优秀保安员。为优胜单位颁发牌匾、荣誉证书,为优胜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和给予奖励,并在相关媒体宣传报道。

四、考核评估标准数据时限

考核评估涉及数据时间周期为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11月30日。

五、优胜单位(个人)必备条件

(一)保安服务公司

1、在温州市注册的保安服务公司;

2、依法设立,连续开展保安服务活动满一年以上(2020年12月1日前取得工商营业执照);

3、积极履行会员义务;

4、年度先进保安服务公司需获得浙江省保安服务公司三级及以上等级;

5、年度先进保安服务公司(新锐)需获得浙江省保安服务公司三级(限2015年12月1日后注册成立)及以下等级或无等级(限小型规模的公司,同类部分数据指标值低于准三级)。

6、申报单位无符合《温州市保安服务单位管理“一票否决”规定》(温保协〔2020〕11号)中规定的一票否决条件的。

(二)保安员

1、在所在单位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2020年12月1日前与所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2、持有保安员证一年以上且从事基层一线工作的在岗保安员(2020年12月1日前通过保安员证考试);

3、所在单位履行了会员义务;

六、考核评估标准

(一)保安服务公司

1、队伍形象良好

(1)年度先进保安服务公司:保安员队伍规模较大,相对稳定,人力防范保安服务公司年末总数不少于300人(武装守护押运公司专用押运车辆年末总数分别不少于80辆、安全技术防范公司联网用户年末总数不少于2000户);

(2)年度先进保安服务公司(新锐):保安员队伍规模适中,相对稳定,人力防范保安服务公司年末总数不少于80人(武装守护押运公司专用押运车辆年末总数分别不少于50辆、安全技术防范公司联网用户年末总数不少于500户)。

(3)所有保安服务公司年流失率低于20%,持“保安员证”率100%,维护保安服务监管信息系统及时准确,保安员信息录入率100%;保安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执勤规范,无发生保安员侵犯群众利益的违法犯罪案件,无因保安员工作疏忽给客户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按《保安员装备配备与管理要求》为保安员配备装备,服装规范整齐,统一着2011式保安服装,佩戴保安服务标识和保安从业单位标志、保安员编号的胸徽,且所有保安员服装均在中保协授权的本省保安服装生产企业采购。

2.内部管理规范。基本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具有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各项管理制度健全落实,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公司或管理层个人本年度均无刑事、民事、行政处罚或通报批评;注重员工教育培训,每季度不少于1次组织保安员业务学习、业绩考核和技能培训,全年培训经费支出不低于员工工资总额的0.3%;经营管理规范,台账清楚,服务管理、岗位责任、风险评估和紧急情况应急处置等制度健全落实;党、团和工会组织健全、制度规范、活动经常,党(团)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明显;公司设有服务质量与安全管理部门、客户投诉和监督渠道,并建有台帐和处理机制;重视企业文化建设,建有宣传载体,企业文化生活丰富多彩,全年不少于2次群众性活动。

3.职工权益保障有力。100%与员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聘用退休人员签定书面协议),建有员工薪酬标准和增长机制,未发生因工资福利问题引发的劳动仲裁(判决)败诉案件,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实发工资(不含加班费)高于工作所在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社会保险参保率100%,建有高风险岗位伤残抚恤、意外伤害等保障制度;按规定落实员工休息制度,福利待遇制度完善,建有保安员表彰奖励和慰问制度,未发生因工资福利等权益保障问题引发上访等群体性事件。

4.企业运营管理良好

(1)年度先进保安服务公司:经济效益较好,本年度营业额不低于人民币800万元(武装守护押运公司不低于8000万元)或利润较上一年度增长5%以上;

(2)年度先进保安服务公司(新锐):经济效益较好,本年度营业额不低于人民币400万元(武装守护押运公司不低于4000万元)或利润较上一年度增长5%以上。

(3)所有保安服务公司积极拓展保安服务内容,创新经营模式;合法经营,自觉维护行业规范,公平竞争,收费规范,无恶意竞争行为;重合同、守信用,无不良债务。

5.社会效益显著。企业社会知晓度较高,在创建平安浙江中发挥优势作用,协助维护社会治安作用发挥突出,受到过政府部门表彰奖励;积极参与抗击新冠疫情的相关工作被相关政府职能部门表彰的;发挥警保联动作用成效明显,公安机关确认的参于保安员联勤联防工作保安员数量不少于公司保安员总数的30% ;认真履行安全防范职责,圆满完成客户单位的服务任务,客户满意度较高,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热心公益慈善事业,全年不少于2次组织或参与各类公益慈善活动。

6.履行会员义务好。自觉遵守协会章程和行业自律规范,积极参加监管部门和协会组织开展的建党100周年庆、保安主题宣传日等相关活动,未发生违反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的行为,积极为协会发展出谋划策,按时交纳会费,支持协会建设,在省保安协会网站、微信公众号稿件录用总数不少于10篇。

(二)保安员

1.综合素质好。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模范执行公司和客户单位规章制度;努力学习,积极上进,表率作用发挥好,积极投身争先创优活动,成绩显著,无被相关部门和单位通报批评。

2.业务技能精。爱岗敬业,钻研业务,学习理论知识,取得相关学历学位或者技术职称;职业技能强,业务技术精,是本职工作的行家能手,能出色完成所担负的任务,创新意识强,能为单位建设出谋划策;积极参与岗位练兵,在专业技能竞赛、评比中获得荣誉。

3.工作业绩好。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参与公安机关警保联勤联动工作,在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工作中,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在维护客户和公共安全、提供违法犯罪线索、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为客户挽回经济损失、积极发扬见义勇为精神、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疫情防控、抗台抢险等方面有突出事迹或贡献,受到公安机关或有关部门表扬。

4.作风形象好。举止端正,言行规范;认真履职,文明执勤;按章办事,组织纪律严;注重仪容仪表,着装规范,标志标识佩戴齐全。

5.群众反映好。尊敬领导,团结同事,群众基础好,主动为客户排忧解难,服务质量高,服务对象满意,积极为群众做好事,服务群众事迹突出,在单位、服务对象和社会群体中得到公认,无责任纠纷和有效投拆。

在协助疫情防控、社会治安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工作中事迹突出,被有关部门表彰的,不受从业年限限制。

七、考核评估程序

第一阶段:申报。各保安服务公司和保安员对照条件和标准,于12月7日前向市保安协会报名参加考核评估,并于12月13日前向市保安协会提交考核所需要的材料。

第二阶段:考核评估。市保安协会对照条件和标准,对申报单位和个人进行考核评估,经市级公安机关保安监管部门审核后,确定考核评估优胜候选名单。同时根据省协会考核评估推荐名额择优确定推荐对象,上报省保安协会。

第三阶段:公示。经市协会会长办公会议审议后,确定考核评估优胜名单,在温州保安协会网上公示。

第四阶段:通报。协会正式发文通报考核评估优胜结果,并在温州保安协会网公布,择时对考核评估优胜单位和个人进行表扬。

八、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全省保安服务公司和保安员考核评估活动,是加强全省保安工作和保安队伍规范化、职业化建设,鼓励保安从业人员爱岗敬业,增强职业归属感,促进保安服务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各会员单位要充分认识考核评估的意义,认真组织,周密部署,扎实做好推荐工作,确保此次考核评估活动顺利开展。

(二)择优推荐,确保质量。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择优选取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严格按标准推荐,使推荐对象可信、可学,有说服力。

(三)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各会员单位要抓住此次考核评估的契机,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对保安服务公司和保安员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的积极作用进行宣传报道,弘扬正气,传播正能量,提高保安行业社会认知度和保安队伍的社会地位,树立保安队伍的良好形象。

(四)认真审核,及时报送。推荐对象要分别填写《温州市保安服务公司年度考核评估推荐表》(附件1)、《温州市保安员年度考核评估推荐表》(附件2),自荐为省级对象还需填写《浙江省保安服务公司年度考核评估推荐表》(附件3)、《浙江省保安员年度考核评估推荐表》(附件4),于2021年12月7日前将电子版报送协会邮箱,纸质版寄至协会。主要事迹材料要真实、具体、简练,不得弄虚作假,公司、个人事迹材料字数原则上分别控制在1500字、1000字以内。

联系人:林  洁 0577-56820546  612902

张治中 15825633803

 旻 17706666008

电子材料发送邮箱:wzbaoan@qq.com。     

纸质材料邮寄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勤民路绣源佳苑1幢1903室。


附件1:温州市保安服务公司考核评估推荐表.doc


附件2:温州市保安员考核评估推荐表.doc


附件3:浙江省保安服务公司考核评估推荐表.doc


附件4:浙江省保安员考核评估推荐表.doc


 

 

温州市保安协会

2021年12月1日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绣源佳苑1幢1903室 电话:0577-56820546 传真:0577-56820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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