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保协〔2021〕4号
各会员:
根据《浙江省保安协会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省保安服务公司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浙保协[2021]11号),市协会即日起开展2021年度等级评定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流程
(一)申报
即日起,有意参评的保安服务公司对照《浙江省保安服务公司等级评定标准(2019修订版)》和部分项目标准释义(附件2、3),填写《浙江省保安服务公司等级评定申报表》(附件4),于5月14日(周五)下班前将表格电子版发送到协会邮箱(wzbaoan@qq.com)。
(二)提交申报材料
参评的保安服务公司自提交申报表格之日起,制作申报材料,并于5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到协会邮箱,纸质版胶装寄至协会。
(三)初审
市保安协会根据工作安排,于6月份组织对申报公司进行初审,结果报各市公安机关保安监管部门领导审核同意后,于6月30日前将初审结果报省保安协会。
(四)复审
省保安协会将组织二级、一级评审,同时对准三级、三级的评定结果进行抽查。
(五)上网公示
评定结果经专家组审核、省保安协会会长办公会议审定后,在省保安协会网站公示。
(六)公布结果
省保安协会将评定结果面向社会公布,同时为评定通过的公司颁发等级证书及牌匾。
二、 年度复核
需年度复核的保安服务公司填写《浙江省保安服务公司等级评定年度复核申报表》(附件5),于8月25日前将年度复核申请表和等级证书原件寄至市保安协会,由市协会统一寄至省保安协会。
三、 其他事项
(一)为响应政府为企业减负增效号召,对《办法》(附件6)第十四条第三项、第八项内容不做要求;第五项中社会保险登记证因“五证合一”或“多证合一”可不提供,该项中其他要求不变;第七项保安员花名册内容调整为包含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保安员证号、职业技能等级、等级证书编号(同一身份证号人名下取得多本证书的,按最高等级的上报),按等级从高到低排序。
(二)此次评定中所涉及的数据时限原则上以2020年12月31日为准。
(三)受2020年新冠疫情影响,结合目前全省保安员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现实情况,此次评定对高级保安管理师比例暂不做必备项评审;人力防范类保安服务公司的具有初级保安员职业资格以上占保安员总人数的比例分别调整为:一级(35%)、二级(24%)、三级(18%);保安员职业资格占比和保安员培训课时数据截止2021年6月30日;2020年培训经费占全员工资总额标准调整至一级0.8%,二级0.5%,三级0.3%,准三级0.3%。
(四)为规范我省保安服务市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本次评定将《浙江省保安服务人力防范成本价测算指南(试行)》纳入标准评分项附加项,参评人力防范类公司最低保安服务费不低于指南测算价格的加5分。
(五)2021年12月31日前等级证书到期的公司请及时提出重新评定申请。
(六)参评公司请根据自身情况按实选择申报等级。
联系人:张治中0577-56820546 15825633803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绣源佳苑1幢1903室
附件1.浙江省保安协会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省保安服务公司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
3.部分项目标准释义
7.申报材料制作要求
温州市保安协会
202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