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保协〔2020〕16号
温州市保安协会各会员单位:
因受新冠疫情影响,我市保安企业受到较大冲击,资金、合同、劳务等经营风险逐渐显现,目前保安市场营商环境欠佳,保安企业经营出现困难。根据部分会员单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趋于目前的经济形势,要求暂缓执行温州市保安服务业收费指导意见的规定。协会经征求全体理事单位意见并会签同意。按照温州市保安协会第三次会员大会《章程》第十九条规定,即日起暂缓执行温州市保安服务业收费指导意见的规定。
恢复时间,待下次理事会协商后另行通知。
温州市保安协会
2020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