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公安厅、省人力社保厅、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保安队伍职业化建设的通知》(浙公通字[2014]49号)要求,切实做好我市保安员职业技能鉴定培训工作,努力提高保安员职业技能水平,经与温州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协商,开展本年度全市中级保安员、高级保安员、保安师培训鉴定工作,现将有关培训预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 预报名时间
2020年4月1至4月30日(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二、 预报名办法
(一)详细填报《温州市技能鉴定申报表》,附上学员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证明材料、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来校报名。
(二)报名时需提供二寸免冠照片四张,提供数码照片1张,必需是近期、正面、免冠、白底、清晰的本人证件照;(拒绝使用扫描、PS等处理过的图片)。照片格式应为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于30K且小于2M,大于215*300(宽*高)像素。
三、报名条件
(一)参加中级保安员职业技能培训的对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取得本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含)以上。
相关职业:安全员、消防员、安全防范设计评估工程技术人员、安全防范系统安装维护员、保卫管理员、应急救援员、智能楼宇管理员、安检员等涉及公共安全的职业,下同。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6 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职业院校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高中毕业证书。
(4)军队及武警部队退役的下士士官,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 1 年(含)以上。
(二)参加高级保安员职业技能培训的对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 相关职业工作 5 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职业院校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含)以上。
(4)军队及武警部队退役的中士士官及以上军衔获得人员,或者具有公安工作经历 5年以上人员,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 1 年(含)以上。
(三)参加保安师职业技能培训的对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取得本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 相关职业工作 4 年(含)以上。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 2 年(含)以上。
(3)具有 15 年以上治安保卫、保安管理工作经历,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 1 年(含)以上。
(4)具有 15 年以上公安工作经历,或者军队及武警部队具有少校及以上军衔退役军人。
四、预报名地点
地址:温州市龙湾区永定路1088号温州奥体中心4楼(游泳馆对面);驾车可停体育馆地下车库;轻轨可乘坐S1线奥体站下车;公交可乘坐62路、132路、124路、141路、9路、159路、142路万达广场南下车南走。
五、联系人:郑老师 13676580222(610222)
冯老师、张老师 0577-86611623
温州市技能鉴定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