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保协【2016】19号
各县(市、区)公安(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各有关单位:
为助力G20峰会安保工作,提高温州保安队伍整体素质、服务质量,提升保安员的履职能力,树立温州保安的良好形象,拟于近期举办2016年温州市保安员职业技能竞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竞赛由温州市公安局、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温州市总工会主办,温州市保安协会承办,温州市总工会职工技术协作办公室、温州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协办。为做好这次比赛实施工作,决定成立2016年温州市保安员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组委会名单见附件1),办公室设在温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负责竞赛的沟通、协调等工作。
二、竞赛项目和性质
保安员,市级一类竞赛。
三、竞赛时间和地点
竞赛时间:6月11日。
竞赛地点:温州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鹿城区惠民路860号)
四、竞赛内容和评分方法(详见附件2)
(一)理论知识(闭卷考试)和操作技能,按保安员国家职业标准高级工要求命题,范围为《国家保安员资格考试培训教材》和《保安员职业技能培训系列教程》(初、中、高)中应知应会部分。
(二)竞赛项目为:理论知识考试、4×10米折返跑、队列技能、现场急救(心肺复苏)、人员识别、消防技能、钢叉使用技能、门岗执勤等八个科目。
(三)评分方法:个人总成绩=理论成绩×0.3+技能成绩×0.7。如果个人成绩相同,以技能分高者胜出;团体总分为各参赛队员个人成绩总和。团体总分若相同,以技能总分高者胜出。
五、奖项设置和奖励办法
(一)设团体奖和个人奖。
团体奖取前三名;个人奖设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5%、二等奖10%、三等奖20%)和优胜奖(若干名)。
(二)获本次大赛各项目前三名的职工,由市人力社保局授予“温州市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由市总工会授予“温州市职业技能带头人”荣誉称号;年龄在35周岁以下者,由团市委授予“温州市青年岗位能手”荣誉称号;女职工由市妇联授予“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
(三)参赛选手理论和技能合格者由市人力社保局颁发相应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
(四)以上获奖选手由各部门颁发荣誉证书,并可享受相应的政府高技能人才奖励政策。
(五)对为本次竞赛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表彰。
六、竞赛经费
各参赛单位交通、食宿费用自理,竞赛其他经费开支由主办单位统一解决。
七、参赛要求
(一)参赛对象;温州市辖区保安服务公司和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的保安员(于2016年3月1日前考取《保安员证》)参加专业保安组的竞赛。
(二)通过选拔,各县(市、区)保安服务公司和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各自产生一支专业保安代表队参加竞赛。
(三)每个单位选派10名保安员(需持有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员证》)组成一支代表队。每支代表队设领队一人、教练一人、后勤一人(计13名,可1人兼领队、教练)。
(四)各县(市、区)治安大队各设总领队一人,负责协助竞赛组委会做好各项竞赛组织工作,组织管理、督促各自辖区保安代表队按要求参加各项竞赛活动。总领队由各县(市、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领导担任。
八、其他事项
(一)请各单位接通知后,立即组织动员,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发动和初赛选拔工作,确保参赛队伍的数量和质量。
(二)各参赛选手需着2011式保安服装(夏装);队列要求鞋子统一,颜色为黑色。
(三)各参赛队伍需提供各单位队标、公司简介,后勤人员需提供全身照(电子版),答题使用黑色钢笔(水笔)。
(四)各参赛队伍,参赛当天资格检录需与前期资格检查结果要保持一致,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确认取消该团队参赛资格及所有成绩。
(五)各县(市、区)参赛代表队于6月3日前将选手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保安员证复印件、体检证明单、工伤意外伤害险或社保单(2016年1-3月缴纳的)、2寸彩照及代表队名册(所有材料一式二份),领队、总领领队名单及联系方式报温州市保安协会办公室。地址:金桥路2号温州市公安局1709办公室,邮编:325000,公安网邮箱:chen.yi@wzs.zj;外网邮箱:wzbaoan@qq.com。联系人:陈一650997,89980575、89980546。
附件:
1.2016年温州市保安员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名单
2.2016年温州市第一届保安员职业技能竞赛技术文件
3.2016年温州市保安员技能竞赛选手报名表
4.2016年温州市保安员技能竞赛参赛代表队名册
5.2016年温州市保安员技能竞赛总领队名单
温州市公安局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温州市市总工会
201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