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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保安协会关于领取4-12期初级保安员职业技能鉴定培训财政补助款的通知

[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副标题: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5-12-25    文章编辑:admin ]

各保安公司:

根据《浙江省公安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保安队伍职业化建设的通知》的要求,我市于今年6月份开始对各保安公司的保安员进行初级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培训。在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支持下,市保安协会联合温州市保安职业学校为初级保安员培训争取到每人200元的财政补助费,现4-12期初级保安员职业资格培训的财政补助经费已经到位,请参加4-12期初级保安员培训的单位(名单见附件1)领取补助款。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条件:社保局对初级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培训每人补助为200元,1年内已享受补助及考试未通过人员不能享受补助。

二、领取方式:请各公司到温州市保安职业学校领取补助款,联系人:郑夫贵,联系电话:86638622,地址:温州市龙湾区瑶溪镇东瑶北路13号。

三、领款事项:请各公司财务部门开具“往来款收据”,题头为“温州市保安职业学校”,内容为“温州市2015年第*期保安员初级职业资格证书社保局补助”,写明共计金额。同时,在“往来款收据”上注明单位户名、账号等,方便保安学校转账。

附件14-12期补贴发放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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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市保安协会

2015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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