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保协〔2018〕14号
各保安公司: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公安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保安队伍职业化建设的通知》(浙公通字[2014]49号),经温州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同意,市保安协会将开展全市第二期保安师培训鉴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报名时间
2018年7月4日至9月3日。(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二、预报名办法
(一)详细填报《温州市技能鉴定申报表》,附上学员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张)来校报名。
(二)报名时需提供二寸免冠照片四张。
三、预报名地点
温州市龙湾区瑶溪东瑶北路13号(温州市保安职业学校四楼办公室)。
四、联系人:郑老师 13676580222(610222)
金云苗0577-86611623、13758899659
五、培训对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保安师:
(1)取得本职业高级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保安师技能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取得本职业高级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保安师技能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取得本职业高级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保安师技能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5)具有15年以上解放军、武警部队服役或公安、安全、审判、检察、司法行政工作经历。
温州市保安协会
2018年7月4日
2018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