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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保安协会关于开展保安员中、高级职业技能培训的通知

[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副标题: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5-10-08    文章编辑:admin ]

 

各县(市、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各保安公司:

根据省公安厅、省人力社保厅、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保安队伍职业化建设的通知》(浙公通字[2014]49号)要求,切实做好我市保安员职业等级培训和保安员资格考试工作,努力提高保安员技能水平,经协会研究决定将开展全市中、高级保安员培训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国家保安员职业标准》等有关规定,进行职业道德教育;法律、法规学习;保安员业务理论培训;以及保安技能操作等。经考核、鉴定合格的分别发给保安员国家职业资格中、高级证书。

二、培训对象:

符合《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规定并经过备案的保安人员。

(一) 参加中级保安员职业技能培训的对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取得本职业初级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保安员技能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4.取得技工、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或取得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和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5.解放军、武警部队退役初级士官。

(二)参加高级保安员职业技能培训的对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取得本职业中级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保安员技能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中级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技师学院毕业证书;或取得本职业中级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并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4.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公安、法律、军事等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中级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工作2年以上。

5.连续从事本职业10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工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6.解放军、武警部队退役中级以上士官和退役军官。

7.取得技术员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后从事本职业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关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且仍从事本职业工作的。

8.入学前持有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班学生,可申报本专业职业的高级职业资格证书。

9.技工学校毕业生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以上的。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一)培训时间: 培训分期进行,其中,中级培训32晚,安排住宿,高级培训5天,不安排住宿,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序号

类别

培训日期(集中学习)

星期

备注

1

中级第1

 1013日—15日(32晚)

星期二至星期四

住宿

2

中级第2

 1020日—22日(32晚)

星期二至星期四

住宿

3

高级第1

1026--30日(5天白天)

星期一至星期五

 

4

中级第3

 113日—5日(32晚)

星期二至星期四

住宿

5

中级第4

 1110日—12日(32晚)

星期二至星期四

住宿

6

高级第2

1116--20日(5天白天)

星期一至星期五

 

7

中级第5

 1124日—26日(32晚)

星期二至星期四

住宿

8

中级第6

 121日—3日(32晚)

星期二至星期四

住宿

9

高级第3

127--11日(5天白天)

星期一至星期五

 

10

中级第7

 1215日—17日(32晚)

星期二至星期四

住宿

11

中级第8

 1222日—24日(32晚)

星期二至星期四

住宿

   

(二)培训地点:温州市保安职业学校。地址:龙湾区瑶溪东瑶北路13号。可乘6路、9路、124路公交车至瑶溪站下车。

(三)其他事项:

1.每期开班第一天的上午830前到校报到。培训时间和内容如有改变,另行通知。

2.各参训队员须携带保安服或训练服、训练鞋、日常用品。中级培训学校安排食宿,高级培训安排中餐1餐,住宿自行安排。

3.培训实行严格管理,并对纪律作风实行考核,原则上不得请假。

四、报名方式:

请各县(市、区)治安大队协助做好本地区报名工作。各保安公司根据培训时间,合理安排好参训人员的工作。根据保安员申报保安职业资格条件进行报送,详细填报《温州市技能鉴定申报表》(附件1)。请于109日前将《申报表》及相关材料送至温州市保安职业学校。

联系人:郑夫贵,86638622

地址:龙湾区瑶溪东瑶北路13号。

   

 

附件1:温州市技能鉴定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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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保安员中级职业技能鉴定培训收费标准
点击浏览该文件

附件3:保安员高级职业技能鉴定培训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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