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企业
当前位置:首页 > 队伍管理 > 通知通报
温州市保安协会关于转发《浙江省保安协会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全省保安服务公司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作者:    来源:    副标题: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7-05-25    文章编辑: ]

温保协〔20175

各会员单位:

现将《浙江省保安协会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全省保安服务公司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有意参评的保安服务公司填写《浙江省保安服务公司等级评定申报表》,已经获得等级资质满一年的保安服务公司填写《浙江省保安服务公司等级评定年度复核申请表》,于201769日前电子版上报协会邮箱(wzbaoan@qq.com),纸质版寄至协会。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金桥路21709室。

联系人:张治中(89980546

浙江省保安服务公司等级评定申报表 

浙江省保安服务公司等级评定年度复核申报表

温州市保安协会

2017年5月25日


     浙江省保安协会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全省保安服务公司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     
浙保协〔2017〕24号
 
各会员、各市保安协会:
 
    根据协会工作计划安排,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度全省保安服务公司等级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请参加此次评定的保安服务公司须满足下列条件:
    1、在本省注册的保安服务公司;
    2、依法设立,连续经营满一年以上(2016年1月1日前取得工商营业执照);
    3、未获得浙江省保安服务公司等级资质(获得浙江省保安服务公司等级资质满一年的可申请重新评定);
    4、浙江省保安协会会员单位。
    二、评定组织
    按照《浙江省保安服务公司等级评定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附件1)规定,由省保安协会和市保安协会分级负责组织开展评定工作。拟参加等级评定的保安服务公司自愿向所在市保安协会申报,市保安协会负责准三级、三级评定和二、一级初审,省保安协会负责二、一级评定和所有等级结果的公示、公布和牌证发放。
    三、 总体安排
    (一)申报(6月10日前)。即日起,有意愿参评的保安服务公司认真对照《浙江省保安服务公司等级评定标准(试行)》(附件2),填写《浙江省保安服务公司等级评定申报表》(附件3),向所在市保安协会申报。市保安协会于2017年6月15日前将《浙江省保安服务公司等级评定申报统计表》(附件4)纸制版和电子版报省保安协会。
    (二)提交材料(7月10日前)。省保安协会择时组织参评单位相关人员培训, 参评单位按《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向市保安协会提交申报材料。
    (三)评审(7月底前)。市保安协会组织准三级、三级评定和二、一级初审,于7月15日前将《浙江省保安服务公司等级评定结果汇总表》(附件5)和二、一级申报材料报省保安协会。省保安协会组织二、一级评审,同时对准三级、三级的评定结果进行抽查。
    (四)公示(8月上旬)。评审结果经专家审核、省保安协会会长办公会议审定,合格的单位在省保安协会网站公示,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省评定办组织核查。
    (五)颁发证书和牌匾(8月底前)。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由省保安协会向申请公司颁发等级证书和牌匾,将评定结果及时面向社会公布。
    四、年度复核
    年度复核工作与等级评定工作同步进行。获得浙江省保安服务公司等级资质已满一年的保安服务公司须向所在市保安协会提出年度复核申请,填写《浙江省保安服务公司等级评定年度复核申请表》(附件6),并提供2016年度各月份《社会保险费缴费申报表》和《社会保险年度结算申报表》、《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分公司)》和2016年度税务系统开票清单。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评定,对评定标准中的初、中、高级保安员和(高级)保安管理师比例不做必备项评审,列为评分附加分项评审。
    (二)此次评定,标准中所涉及的数据时限以2016年12月31日为准。
    (三)参评公司应根据自身情况慎重选择申报等级。
    (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望各市保安协会、保安公司认真做好各项评定工作,及时报送有关资料。
 
    联系人: 李晓莹 0571-86011963、613281
           蒋文平 0571-87824769、556072
 
 
 
浙江省保安协会
2017年5月24日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绣源佳苑1幢1903室 电话:0577-56820546 传真:0577-56820546
温州市保安协会 @2009-2010 版权所有技术支持:捷点科技 浙ICP备1504242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