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联系人:林 洁 木晓东,
联系电话:89980546,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金桥路2号501室。
温州市保安协会
2015年9月7日
浙江省保安协会关于开展保安管理师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的通知
浙保协[2015]35号
各会员及相关单位、各市保安协会: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公安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保安队伍职业化建设的通知》(浙公通字[2014]49号),经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同意,省保安协会将开展全省保安管理师培训鉴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基础理论部分:保安发展概述、保安法律法规以及与保安服务相关的企业经营管理知识;
(二)专业知识部分:安全风险评估、保安项目管理、安全技术防范、应急处置;
(三)技能实践部分:与保安服务相关的方案编制和案例分析。
二、培训对象
参加保安管理师职业技能培训的对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符合条件,且现任保安服务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员的优先培训):
1.取得本职业高级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本职业高级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 2年以上的;
3.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取得本职业高级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的;
4.具有15年以上解放军、武警部队服役或公安、安全、审判、检察、司法行政工作经历的;
5.取得本职业高级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在本职业(工种)连续工作12年及以上且仍在本职业岗位工作的;
6.在本职业(工种)连续工作满20年且仍在本职业岗位的;
7.取得保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且仍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的;
8.获得省级技术能手称号的;
9.担任保安服务企业主要管理人员职务满3年,且符合主要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任职期间所在公司获得过省级以上荣誉称号的。
三、培训时间及培训地点
培训分期进行,每期240学时,为期一个月。其中,集中现场授课2周,指导和方案制作2周(周六、周日时间由学员自行安排),具体以开班通知为准。
本次培训由杭州市保安职业专修学校承办。培训地点:临安市青山湖街道六份头79号。
四、考核鉴定
(一) 结业要求
1.学员出勤记录,由班主任(班长)打分,学员无故缺课累计4学时,不得结业;请病(事)假不得超1天,超过1天,下一期须补修后再参加考核。(占比30%)
2.作业完成情况,由任课老师打分。(占比70%)
3.结业成绩60分为合格,结业成绩不合格者不得参加考核鉴定。
(二)鉴定方式
鉴定方式采用理论考核、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相结合的方式。理论考核和技能考核采用卷考形式,综合评审采取论文答辩的方式。
(三)考评人员
考评员由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统一选派。
(四)通过率与补考
理论考核、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均采用百分制,60分以上为合格。单项成绩保留1年,补考机会2次。
五、其他事项
请各市保安协会协助做好本市报名工作,即日开始报名,报名时请将报名表(详附件)发送至省保安协会邮箱,纸质版报名表和相关证书复印件寄送至省保安协会培训发展部。
联系人:刘 朋 0571-86013221、13758250532(613278)
庄蕾蕾 0571-86013221、13738134348(556081)
魏春明 0571-87039529、13291839012
电子邮箱:zjbaoan@126.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解放路138号航天通信大厦一号楼1611
浙江省保安协会
2015年9月7日